10月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疗机构制剂标准》颁布仪式。
维吾尔医医疗机构制剂是以临床应用效果良好的维吾尔药处方为基础研制而成,具有临床疗效确切、使用方便、费用相对低廉等优势,体现出地域特色、医院特色、专科特色和医生的临床经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疗机构制剂标准》共收载制剂标准204个,以维汉两种文字颁布,包括处方、制法、性状、鉴别、检查、功能与主治、用法与用量、规格及贮藏9项内容,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于胜德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疗机构制剂标准》作为自治区从事维吾尔医医疗机构制剂配制、使用和监督管理的法定依据,对加强维吾尔医医疗机构制剂的管理,提高制剂的质量标准水平,保障各族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在颁布仪式上,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领导为参加编写和审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疗机构制剂标准》的代表颁发了荣誉证书。并向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等6家医院赠送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疗机构制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