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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大力提升基层中医民族医药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

来源:和讯网  | 2015-04-17 11:30:42 | 【 评论 】
     4月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全区的中医民族医药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重点提出,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大力提升基层中医民族医药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扩大中医民族医药服务群众的覆盖面和可及性,让各族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质优价廉的中医药服务。同时,以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为新引擎,发挥独特优势,启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中医民族医药国际服务中心、服务区、服务点建设。

  据介绍,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民族医药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下,统筹谋划,在推动中医民族医药服务百姓方面取得新成效。2014年,库车县维吾尔医医院等7所二级甲等中医民族医医院列入国家“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第一阶段医院名单”;乌什县维吾尔医医院、乌苏市中医医院等17个县级中医民族医医院得到国家2.2亿元项目支持,奇台县中医医院基础建设项目纳入自治区重点民生工作项目,自治区财政支持1550万元。

  目前,“帕雪雅”等18种维吾尔医诊疗项目纳入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自治区中医医院自制的4种院内制剂和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自制的26种院内制剂经审核也纳入了城镇基本医疗用药范围。截至2014年3月,全区75.94%的社区服务中心、54.91%的乡镇卫生院、51.3%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32.07%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民族医药服务。

  为进一步推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产中药民族药研发,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结合“一带一路”战略和新疆医药产业发展需要,创新中药民族药科研工作机制,加快推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产中药、维吾尔医药和哈萨克医药研发进程。

  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县办综合医院将设置中医科或民族医科室,中医类床位数将按照每千常住人口0.55张配置;并积极争取将目前比较成熟、临床疗效较好、安全有保证的中医民族医诊疗技术和国药准字号民族药纳入自治区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目录。同时,将鼓励社会办中医民族医机构,将中医民族医类专科医院和提供传统中医民族医药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和坐堂医诊所定为优先领域。

  与此同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今年还将启动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新疆(试点)第二批普查项目,建立自治区中药民族药原料质量监测技术服务网络体系;实施自治区中医民族医药传统知识调查工作,建立民间中医民族医药档案并形成数据库,逐步形成一套系统规范的中医民族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技术体系;做好自治区医药科研机构联合新建工作,加快“丝绸之路中药药物研发中心”这一创新药物研发平台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中医民族医药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启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中医民族医药国际服务中心、服务区、服务点建设,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民族医药的道路越走越宽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