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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药“定点生产”小试牛刀

来源: | 2014-08-05 11:15:23 | 【 评论 】


8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通过其网站发布《2014年度基本药物定点生产企业招标公告》,面向全国就去乙酰毛花苷注射液、甲巯咪唑片、洛贝林注射液、多巴酚丁胺注射液4种药物招标生产企业。业内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这些低价基药品种利润空间十分有限,实行定点生产对企业产能、配送成本都是考验。

定点生产启动招标

招标公告显示,去乙酰毛花苷注射液、甲巯咪唑片、洛贝林注射液、多巴酚丁胺注射液作为首批招标品种,评审标准包括企业综合实力、产品生产条件、质量保障能力、市场销售情况等。原则上两家企业中标,若只有一家企业符合资质,则仅一家中标。

首批招标的4个品种涉及多家上市公司,包括上海医药[1.16% 资金 研报]、复星医药[-0.05% 资金 研报]、华润双鹤[1.53% 资金 研报]、白云山等生产企业。

此前,工信部等部门在《关于开展用量小临床必需的基本药物品种定点生产试点的通知》明确指出,对用量小、临床必需的化学药品种实行定点生产试点。由工信部、卫计委、国家食药监总局共同制订招标选择定点生产企业的标准和规则,再由发改委制定相关品种的统一采购价格。今年4月,卫计委等八部委下发关于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意见,其中短缺药品的定点生产也纳入一揽子计划之中。

企业兴趣有限

个别基药品种的短缺问题由来已久,价格偏低是造成短缺的根本原因。以“甲巯咪唑片”为例,国产一瓶100片的“甲巯咪唑片”最高零售价为4.9元,最低中标价只有1.48元。

“这些药品往往价格便宜,因为利益补偿问题,生产企业生产此类药品积极性不高。”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系教授陈吉生表示,一旦个别厂家不再生产,基药供应容易不足。

由于很多基药品种在招标中没有企业投标或中标,部分省级招标采购部门不得已邀请生产企业进行网上交易,通过适当保护价格,保障药品供应不发生短缺。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药物政策研究室主任傅鸿鹏介绍,广东、江苏、北京等地还制订出低价药品或短缺药品目录,为避免出现此类药品短缺,招标部门也不再通过招标方式进行压价。

尽管各地省级采购部门不断修补短缺基药的供应政策,但是药品短缺一直存在。201211月,《关于开展用量小、临床必需的基本药物品种定点生产试点的通知》发布。政府希望通过定点生产、统一定价的方式,缓解部分短缺的基药。由此,短缺基药的定点生产改革逐渐浮出水面。

实施定点生产后,短缺基药的采购模式也将发生变化。短缺品种不再实行省级集采。政府将试点品种在全国市场的供应,委托给两家中标生产企业。原则上每两年重新招标一次。

“企业此前对这些低价基药的兴趣就不大,因此短缺药品的产能往往有限。而且,一旦卫计委将全国医疗机构短缺基药的需求集中后,巨大的需求将对生产企业的产能提出很高要求。”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企业对增加投资肯定有所顾虑。而且若企业中标两年后,无法再次顺利中标,增加产能的投资可能就会浪费。定点生产为生产企业带来机遇,但也潜藏着巨大的投资风险。

原料供给也将直接影响基药定点生产的效果。中标企业对原料药需求突然增大,可能导致原料价格走高。如果某些品种的原料药被独家垄断,定点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将被抬高。

此外,产品配送也不简单。在“生产企业第一责任人”模式下,基药供应都是由生产企业指定配送企业。业内人士认为,现在遴选的首批品种,配送网络往往都没有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