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驻和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和田地区维吾尔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新政办发〔2013〕138号,以下简称《规划》)转发你们,并就抓好《规划》落实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学习宣传,统一思想认识
本《规划》既是推动和田地区维吾尔医药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利好政策,也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支持和田地区后发赶超、科学跨越的一项重大战略措施。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规划》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层层抓好学习传达,深入开展讨论研究,特别是对《规划》明确的利好政策,要学深学透,全面把握,灵活运用,确保用足用好,形成现实生产力。要积极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主动参与、积极支持、携手推进维吾尔医药产业发展的共识。要充分利用各类展会、论坛以及传媒,多渠道、多途径宣传推广和田维吾尔医药和维吾尔医药文化,打造维吾尔医药品牌,为推进我地区维吾尔医药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明确工作重点,分解落实责任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严格按照《规划》的部署和要求,结合贯彻落实地委扩大会议精神,积极邀请自治区相关厅局以及对口援疆省市医药产业领域有关专家,对本县市、本部门所承担的《规划》工作任务进行认真研究,理清思路,明确重点,制订工作计划、责任分解以及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办法,切实做到目标科学可行、责任分工明确、措施具体有力、任务落实到人。同时,要将《规划》与本县市、本部门“十二五”、“十三五”发展规划有效衔接起来,同部署、同检查,持之以恒地推进落实。
三、迅速跟进对接,积极推进实施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迅速启动《规划》落实工作,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主动作为、不等不靠,对行动计划进行细化量化,画出路线图,列出进度表,拿出最好的资源,推进《规划》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尤其是对《规划》中确定的自治区相关厅局和对口援疆省市所承担的职责内容,要结合实际,尽快制订具体方案,明确专人负责,主动与自治区相关厅局和对口援疆省市进行对接,争取尽快落实政策、项目和资金渠道,并签订工作备忘录,形成帮扶支持、合作共赢的良性互动机制。
四、强化督查指导,确保工作实效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围绕《规划》落实,统筹安排,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规划》中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要限定时间,及时化解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地区监察、卫生、食药监等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适时组织对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规划》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报行署办公室和地区绩效考评办。
附:和田地区维吾尔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
2014年1月22日
和田地区维吾尔医药产业发展规划
(2013—2020年)
维吾尔医药学是中国传统医学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维吾尔族人民在中华民族大家庭里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总结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基础上形成的理论体系与诊疗技术,并在传承中不断吸收国内外传统医学成果得到丰富发展。维吾尔医药学历史悠久,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基础理论扎实、临床经验丰富、诊疗方法独特,在祖国传统医学宝库中占有重要地位。维吾尔医药在预防治疗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地方病,尤其是对肿瘤、心血管病、糖尿病以及治疗皮肤病、疑难杂症具有独特疗效。维吾尔医药因其疗效好、安全可靠、费用低廉,深受疆内外甚至国内外患者信赖。当前,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健康意识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维吾尔医药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
和田地区是维吾尔医药学主要发源地之一,加快和田维吾尔医药产业的发展,既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和田地区充分挖掘传统优势、培育特色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途径。
本规划实施期限自2013年至2020年。
一、 和田维吾尔医药产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和田地区维吾尔医药产业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近年来,国家、自治区对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鼓励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卫生部《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民族医“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均强调,要坚持中西医并重,把中医药与西医药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发展。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明确将维吾尔药研发列入生物医药的重要内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更明确了“和田重点开发区域”要加快发展维吾尔医药等优势产业。
和田地区药材资源丰富,药材种植潜力巨大。据统计,在和田地区众多的药材品种中,野生、栽培、引种药材约200种。大面积野生分布及人工栽培的品种有管花肉苁蓉、甘草、玫瑰花、罗布麻、锁阳、天山堇菜、杏仁、无花果、乌梅、酸梅、药枣、小白苹果、香青兰、菊苣、蜀葵子等。据研究,在目前常用的360多种维吾尔药材中,80%以上都可以在和田种植。目前和田地区管花肉苁蓉种植面积达到27.93万亩,甘草分布面积150万亩,玫瑰花种植面积2.5万亩,规模化人工草本药材种植基地2万亩。由于和田地区气候干旱,光照充足,无霜期长,昼夜温差大,远离工业污染,药材品质上乘。和田地区正逐步发展成为区内外重要的维吾尔药材种植基地和药材流通集散地,在全疆乃至全国药材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
和田地区具有一定的维吾尔医药教育科研优势。位于和田市的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是一所有着近30年维吾尔医药学教育历史的维吾尔医药专门人才培养院校,承担着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9个国家级科研项目、17个自治区科研项目的课题任务。该校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指定的社区维吾尔医医师理论培训基地、农村医师理论培训基地和维吾尔医药优势学科继续教育基地。和田地区维吾尔医医院是全国十所重点民族医医院之一,也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指定的社区维吾尔医医师临床培训示范基地、农村医师技能培训示范基地,有妇科、骨科2个重点专病专科,且承担着国家和自治区科研课题任务。
和田地区维吾尔医医疗机构长足发展。2012年,和田地区建有公立县级以上维吾尔医医院10所,民营维吾尔医专科医院6所,50多个乡镇卫生院设有维吾尔医科,维吾尔药及药材销售兼维吾尔医行医个体户2000多户,各级维吾尔医医院编制床位1789张。从事维吾尔医药相关工作人员4400人,其中:维吾尔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44人(维吾尔医名医70余人),注册护士92人。随着和田地区维吾尔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条件的不断改善,前往就诊治疗的人数逐年增加。据统计,2012年和田地区维吾尔医医院门诊就诊14.3万人次,出院病人2.89万人,分别较2005年增长124%和242%。2012年,和田地区各级维吾尔医医疗机构就诊的人次在医疗机构总就诊人次的比重达到8%。
和田地区维吾尔医药企业初具规模。现有各类维吾尔医药企业233家,初步形成了生产经营和区内外销售网络,产品打入区内外市场,以依木萨克片、爱维心口服液为代表的维吾尔医药产品深受国内外客商的青睐,显示出广阔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发展基础。
和田维吾尔医药产业发展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
维吾尔医药产业虽然具有资源优势、很有发展潜力,但维吾尔医药产业基础条件差,投入严重不足,研发较为滞后,发展极不规范,特别是维吾尔药的生产比较分散,难以形成规模效益,名优产品不多,缺乏市场竞争力,致使维吾尔医药基础研究薄弱,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维吾尔医、维吾尔药的进一步发展和提高,维吾尔医药特色资源优势未能发挥。
维吾尔医药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尚不健全,加快维吾尔医药产业发展缺乏科研技术创新平台支撑,科研开发基础薄弱。新药研制能力较弱,手段落后,维吾尔药的开发研究缺乏必要资金保障。
和田地区基层维吾尔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薄弱,不能满足各族人民群众对维吾尔医药服务的需求,维吾尔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差,设备陈旧落后,与同级综合医院相比差距较大,制约了一些深受基层少数民族群众欢迎的特色诊疗项目优势的发挥。
维吾尔医药专业人才不足,高层次人才匮乏,基层人员严重短缺。和田地区缺医少药的情况仍然较为突出,对维吾尔医药的依赖程度较高,维吾尔医药缺乏本科以上人才培养的条件,影响了维吾尔医药的推广和发展。
药材种植基地规模小,药材自给率低,维吾尔药药材研发加工滞后,产业化水平不高。药材种植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低,维吾尔药药材质量标准比较混乱,相当一部分药材没有质量标准,丰富的药材资源优势未得到充分的开发利用,药材资源优势还没有真正转化为生产优势和市场优势。
维吾尔医和维吾尔药发展不协调,维吾尔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研究创新不足,维吾尔药产业发展过程中对知识产权保护重视不够,知识产权成果流失严重。
维吾尔医药文化传承亟待保护和加强,维吾尔医药的继承工作薄弱,名老维吾尔医药专家的很多学术思想和经验得不到有效保护和传承。维吾尔医药古籍文献十分丰富,但由于严重缺乏资金和人才,收集、翻译、整理和出版工作都受到一定影响。
扶持维吾尔医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促进维吾尔医药产业发展的内生型“源动力”机制尚未形成。
二、和田地区维吾尔医药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推动和实现和田维吾尔医药产业科学发展为主题,把满足各族人民群众对维吾尔医药服务的需求作为维吾尔医药产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抓好维吾尔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和维吾尔药产业发展两个重点,通过政府引导、强力推动、协调整合维吾尔医药社会资源、强化资金投入、招商引资、配套优惠政策措施,以遴选名优产品开展二次开发、培育战略性大品种为核心,以企业、科研院所为主体,以多部门、多学科、多省市合作为集成平台,以各类生产要素整合为基础,以顶层设计、系统开发研究为抓手,推动和田维吾尔医药产业大发展,打造“维药之源”大品牌、大品种集群,将维吾尔医药产业发展成为和田地区最重要的支柱产业,为和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科学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中医民族医并重,突出维吾尔医药优先发展地位。整合优化各层次、各类维吾尔医医疗机构的服务功能及协作关系,形成功能互补、便捷高效的卫生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维吾尔医和维吾尔药的同步发展,促进维吾尔医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
——坚持突出特色,发挥优势。既要大力发挥政府扶持引领作用,也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既要重视维吾尔医医院的硬件建设、扩大规模,也要注重软件建设、内涵建设、特色优势建设和服务功能完善;既要重视医疗服务体系的发展,也要重视维吾尔药产业的发展。
——坚持继承传统,创新发展。通过收集、挖掘、整理、保护维吾尔医药古籍文献,不断丰富和发展维吾尔医药理论体系;加强维吾尔医药名老名医学术思想和诊疗体系研究;通过技术创新不断提高维吾尔医药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科技进步对维吾尔医药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
——坚持机制创新,健全技术标准。着力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在管理体制、投入补偿机制、维吾尔医医疗体系、人才培养、传统用药二次开发、重大疾病防治攻关、老年病防治、亚健康治疗康复、预防保健、维吾尔药管理与安全、各类技术标准推广应用等方面积极探索,适应维吾尔医药产业发展需求。
——坚持市场推动,产业化发展。加快药材标准化、规模化种植和药材标准化开发,加快维吾尔医药制剂(配方)的二次开发和维吾尔药研发步伐,促进产业化进程。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立起适应维吾尔医药产业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实现维吾尔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在全疆凸显出维吾尔医药的区位优势,初步形成科研、种植、制药、治疗为一体的维吾尔医药产业链,成为引领和田地区经济发展的最重要支柱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凸显。
——维吾尔医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健全,维吾尔医医疗机构建设形成公有和民营“两轮驱动”格局,维吾尔医预防保健服务网络初步构建,维吾尔医药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维吾尔医药特色优势更加突出,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建立临床诊断标准体系,完善维吾尔药用药规范,不断提高各类各种维吾尔医医院分级管理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
——维吾尔医药参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能力显著提高,参与重大疾病防治能力明显增强,潜力得到发掘。
——维吾尔医药人才数量大幅增加,素质明显提高,结构更趋合理,基本适应和满足产业发展的需要。
——维吾尔医预防保健和重大疾病(传染病)理论研究取得较大进展,维吾尔医药理论继承创新体系基本建立,传承研究取得显著成效,维吾尔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专门制度建设取得较大进展。积极开展维吾尔医药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发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鼓励、支持、引导新药及创新药,培育超亿元大品种,药材药品生产综合能力和药品研究能力不断提高。规范现有市场,建立中国维吾尔药、维吾尔药材集散市场(中心),加快建设维吾尔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大力发展饮片、提取物,维吾尔药、保健食品等关联行业发展,实现维吾尔医药从药材种植到生产加工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
——维吾尔医药文化进一步繁荣发展,通过维吾尔医药博物馆、维吾尔医药历史文献图书馆、维吾尔医药研究所、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等项目的建设,有效开发利用维吾尔医药文化资源,打造维吾尔医药文化品牌,带动地区科技、旅游、服务等产业发展。
2.主要任务指标。
维吾尔医医疗资源:到2020年,和田地区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民族医医院标准的各类维吾尔医医院16所,其中:三级甲等公立维吾尔医医院2所,二级甲等维吾尔医医院16所(包括8所民营维吾尔医医院);地、县(市)人民医院均设立维吾尔医临床科室和药房,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综合医院也设立维吾尔医临床科室和药房;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维吾尔医专科和药房;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维吾尔医药服务;每千人口维吾尔医执业(助理)医师数由2012年的0.26人力争达到0.64人(拥有维吾尔医执业医师、助理医师总数增加到1600人),每千人口维吾尔医医疗机构的注册护士力争由2012年的0.04人达到0.6人(拥有注册护士总数由2012年的92人增加到1500人)。
维吾尔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到2020年,维吾尔医医院年诊疗接诊能力提高到90万人次,维吾尔医医疗机构诊疗人次占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力争达到30%。
维吾尔医药人力资源:到2020年,维吾尔医药人员占和田地区卫生人员的比重争取达到30%以上,新增从事维吾尔医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达3200人。其中:维吾尔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比重争取达到30%;维吾尔医医院维吾尔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比重超过70%。
维吾尔医药科技:到2020年,依托国家、自治区和对口省市的援助和支持,通过市场化、企业化运行模式,建立以地区维吾尔医药产业促进中心为平台,以自治区及对口援助省市相关科研院所、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自治区维吾尔医药研究所为协作单位,以地区维吾尔医院、各县市维吾尔医医院为补充,较为完善的开放型维吾尔医药科研体系。
维吾尔医药文化科普:2020年前,将和田市打造成为中国维吾尔医药历史文化名城,建立和田地区维吾尔医药博物馆、维吾尔医药历史文献图书馆;加大维吾尔医药文化宣传力度,提高维吾尔医药在区内外的知名度。
维吾尔药发展:到2020年,努力完成新药研发60个,争取取得一批新药证书,完成一批“国食健字号”维吾尔保健食品的申报工作,研发30个“国妆特字号”具有维吾尔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的特殊用途化妆品。鼓励医院研发新增院内制剂。
维吾尔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大力实施维吾尔医药标准化战略,形成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药标准和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专利,保护、传承现有名医珍贵经验,加强古籍保护,全面强化维吾尔医药古配方、秘方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定实施维吾尔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专门制度,建立维吾尔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体系。
专栏1 规划期维吾尔医药发展主要指标简表
具体指标
|
2012年
|
2015年
|
2020年
|
属性
|
备注
|
维吾尔医医院(所)
|
16
|
18
|
22
|
预期性
|
|
维吾尔医医院床位数(张)
|
1789
|
3450
|
5200
|
预期性 |
|
维吾尔医医院诊疗人次占医院诊疗人次比重(%)
|
8
|
12
|
30
|
预期性 |
|
维吾尔医医院出院人数占医院出院人数比重(%)
|
7.6
|
9
|
15
|
预期性 |
|
维吾尔医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数(人)
|
844
|
2100
|
4000
|
预期性 |
|
卫生机构维吾尔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人)
|
548
|
930
|
1600
|
预期性 |
|
其中维吾尔医类别全科医师(人)
|
-
|
80
|
200
|
预期性 |
|
卫生机构注册护士(人)
|
92
|
640
|
1500
|
预期性 |
|
卫生机构维吾尔医师(士)(人)
|
130
|
320
|
500
|
预期性 |
|
专栏2 规划期维吾尔医药人才发展主要指标简表
具体指标
|
2012年
|
2015年
|
2020年
|
属性
|
备注
|
维吾尔医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数
|
844
|
2100
|
4000
|
预期性
|
|
其中:1.1维吾尔医执业(助理)医师
|
548
|
930
|
1600
|
预期性 |
|
1.1.1高级职称
|
|
90
|
160
|
预期性 |
|
1.1.2中级职称
|
|
280
|
480
|
预期性 |
|
1.1.3初级职称
|
|
560
|
960
|
预期性 |
|
1.2注册护士(人)
|
92
|
640
|
1500
|
预期性 |
|
1.1.1高级职称
|
|
60
|
150
|
预期性 |
|
1.1.2中级职称
|
|
180
|
450
|
预期性 |
|
1.1.3初级职称
|
|
400
|
900
|
预期性 |
|
1.3卫生机构维吾尔医师(士)(人)
|
130
|
320
|
500
|
预期性 |
|
1.1.1高级职称
|
|
30
|
50
|
预期性 |
|
1.1.2中级职称
|
|
100
|
150
|
预期性 |
|
1.1.3初级职称
|
|
190
|
300
|
预期性 |
|
1.4卫生机构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士)(人)
|
74
|
210
|
400
|
预期性 |
|
注:2012年和田地区人口数为212.34万人,按2013年地委扩大会议确定的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指标19‰计算,预计2015年达到223.23万人,2020年达到250万人。
三、重点任务
实施维吾尔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维吾尔药产业提升发展工程、维吾尔医药产业化促进平台工程、维吾尔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维吾尔医药科技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等五大工程,形成维吾尔医药产业整体相互支撑、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良性格局。
(一)维吾尔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以县(市)、乡镇两级基层维吾尔医服务机构为建设重点,形成以地、县(市)维吾尔医医院为核心,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辐射,以社会力量创办的维吾尔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维吾尔医医疗服务体系,满足区内外患者对维吾尔医药服务的需求。
1.加强地区、县(市)公立维吾尔医医疗机构建设。在现有基础上,将地区维吾尔医医院、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直属医院打造成为区域维吾尔医药诊疗中心,对地区维吾尔医医院和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直属医院按三级甲等民族医医院标准,七县一市维吾尔医医院按二级甲等民族医医院标准实施扩建,支持社会力量在和田地区七县一市开办8家二级甲等民族医医院。到2020年,和田地区维吾尔医医院床位设置达到1500张,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直属医院床位设置达到1000张,七县一市公立维吾尔医医院床位设置达到1500张,民营维吾尔医医院床位设置达到600张。
2.加快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维吾尔医科建设。到2020年,在和田地区92所乡镇卫生院中的87所乡镇卫生院设立维吾尔医科和药房,新增床位510张;支持、鼓励和扶持私立维吾尔医医疗机构在乡镇设立服务点(诊所);在和田地区18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维吾尔医科和药房,设置床位90张,并配备必要设施设备。
3.实施“树名医、建名科、创名院”工程。到2020年,和田地区创建3-5家维吾尔医名院、3个维吾尔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点,各维吾尔医医院培育5个以上的名科,培养10名优秀学科带头人,培养推荐30-40名左右的自治区级以上名医,整体提升维吾尔医药临床、教学、科研和产业服务能力。
4.积极开展维吾尔医的理论研究。加强各级维吾尔医医院服务能力建设,研究制订维吾尔医诊疗和护理常规、出入院标准、用药指南、临床路径、医疗服务质量评价等技术标准和规范,促进维吾尔医医院因病施治、规范诊疗、合理用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充分发挥维吾尔医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将维吾尔医药服务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构建维吾尔医预防保健服务网络。将维吾尔医药纳入卫生应急体系总体规划,加强维吾尔医药卫生应急和重大疾病、传染病防治网络建设,提高维吾尔医药参与突发事件卫生应急能力。
5.加快维吾尔医医疗机构制剂室改造升级。支持各级维吾尔医医疗机构对院内制剂室进行标准化改造、扩建、改制和重组,提升制剂生产的产品质量,不断扩大优势优效制剂品种的生产规模,逐步消除和田地区院内制剂的低水平复制生产。
6.加强维吾尔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自治区三级卫生信息平台,建立和田地区地、县(市)、乡镇三级维吾尔医药综合业务管理信息平台,实施重点业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完善维吾尔医药信息标准体系建设,推进维吾尔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建立维吾尔医药综合统计信息系统、医疗服务信息系统、公共信息服务系统、预防保健信息系统等。积极开展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实现远程会诊、远程咨询、远程教育等功能。
专栏3 规划期维吾尔医医院规模发展建设
具体指标
|
2012年
|
2015年
|
2020年
|
属性
|
备注
|
卫生机构维吾尔医医院应设床位(张)
|
1789
|
3450
|
5200
|
预期性
|
|
其中:地区维吾尔医医院应设床位(张)
|
450
|
1200
|
1500
|
预期性 |
|
维吾尔医专直属医院应设床位(张)
|
100
|
600
|
1000
|
预期性 |
|
各县市维吾尔医医院应设床位(张)
|
1059
|
1150
|
1500
|
预期性 |
|
民营维吾尔医医院应设床位(张)
|
180
|
250
|
600
|
预期性 |
|
87所乡镇卫生院维吾尔医科应设床位(张)
|
0
|
210
|
510
|
预期性 |
|
18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心应设床位(张)
|
0
|
40
|
90
|
预期性 |
|
(二)维吾尔药产业提升发展工程。
培育维吾尔药生产企业集群。通过招商引资、与国内外知名医药企业开展经济技术合作,大力培育和扶持维吾尔药生产加工企业发展,围绕维吾尔药产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和共性技术需求,支持企业开展重要技术的研发和二次开发。加强维吾尔药药材种植、饮片加工、药材提取物、制剂室改造建设、药品生产等标准化支撑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维吾尔药标准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维吾尔药从药材种植到生产加工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
1.推进维吾尔药材规范化标准化基地建设。促进维吾尔药材的标准化、规模化种植业的集群发展,加强进口药材引种示范基地的建设,强化重点野生药材资源和濒危药材资源保护和科学开发利用。结合防沙治沙绿色生态工程的实施,开发利用无污染的荒地资源,加大资金投入和技术指导力度,以企业为主体,推广“企业+科研+基地+农户”的维吾尔药材种植模式,促进药材种植业快速发展,到2020年,和田地区人工种植维吾尔药材基地建设规模达到30万亩,根据企业发展和临床用药需求建立2-3个品种药材GAP种植基地,由政府主导积极开展维吾尔药材道地药材(地理标志)认证,培育发展5-10个在国内具有明显市场竞争优势的维吾尔名牌药材和著名商标,打造3-5个和田维吾尔药材大品种、大品牌。培育药材种植龙头企业25家,种植药材贫困户2万户以上,药材专业合作社70个,到2020年亩均药材收入达到4000元,药材年产值达到12亿元。
2.建设和田地区维吾尔药产业园。为扶持维吾尔药产业的发展,打造产业聚集平台,在和田县经济开发区建设和田地区维吾尔药产业园,重点发展新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配套发展药材、饮片、植物提取物、保健品及其他关联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达到供电、给水、排水、道路、通讯、天然气管路、绿化、场地平整“七通一平”条件。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由自治区从产业园区建设资金中予以重点扶持。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逐步建设成国家级维吾尔药产业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成国内维吾尔药产业发展的主平台。
3.做大做强维吾尔药生产加工企业。提高工业化水平,形成产业链,促进产业的规模化快速发展,在规划期的7年内,实现以下目标:
——在做大做强现有3家维吾尔药饮片生产企业的基础上,再重点培育发展8-10家饮片生产企业,更新设备、提升产能,提高包装水平,制定所有道地药材“加工炮制工艺”和“饮片质量标准”,打造3—5个饮片品种知名品牌,总产值达到15亿元。
——扶持维吾尔药材提取物生产企业发展。在扶持发展现有的管花肉苁蓉、甘草、玫瑰花、维吾尔药药材提取物10余家生产企业的基础上,再培育扶持10-20家提取物生产企业,提取维吾尔药材药用活性成分,实现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把和田地区打造成为全国有名的药材提取物生产基地,总产值达到10亿元。
——鼓励发展维吾尔民族特色的保健食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利用和田特色资源,开发具有维吾尔民族特色的保健食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培养生产企业群,将和田打造成为新疆乃至全国具有维吾尔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的保健食品的生产基地。实现100个“国食健字号”维吾尔保健食品,30个“国妆特字号”具有维吾尔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的产业化、工厂化、规模化生产,维吾尔药保健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总产值达到10亿元。
——推进维吾尔医药产业化进程,积极开展维吾尔药品“国药准字号”研究申报,规划期内积极完成新药研究60个,取得新药证书的40个。培育创新药拳头产品2-6个,争取培育1-2个上市公司,打造中国维吾尔药的著名大品牌,将和田建成全国维吾尔药品的生产中心、创新中心和原料药供应基地,维吾尔药总产值达到20亿元。
(三)维吾尔医药产业化技术创新平台工程。
做好维吾尔医药产业化技术创新促进平台工程是本规划实施的核心所在,也是形成维吾尔医药产业发展的内生型“源动力”机制的生命所在。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吸纳有实力的科研院所、高科技医药企业搭建新型的技术创新促进平台,为和田维吾尔医药产业化发展提供市场化运行机制和企业化技术创新体系支撑。
1.和田地区维吾尔医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由和田地区行署牵头,高科技医药企业、科研院所等共同组建政府主导、股份制、企业化运作的和田地区维吾尔医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该中心在地区维吾尔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授予必要的管理职能,公开透明运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滚动发展,并接受审计监督和业绩考核。
该中心设立必要的管理机构,并组建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知识结构合理、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准的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所需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由中心在区内外公开招聘录用。该中心在地区维吾尔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管理、指导下,发挥产业中枢作用。
负责对和田地区现今流传下来的古籍秘方、民间配方以及院内制剂进行收集、整理、筛选、评估的基础上,筛选新药研发项目、国食健字号保健食品研发项目、国妆特字号维吾尔化妆品研发项目,编制顶层设计方案,以中心为主体建立全国性的技术协作科研攻关平台,集成整合区内外优势科研机构对研发任务进行招商招标,鼓励区内外和全国医药相关研究、研发机构参与维吾尔药的研究开发,实行市场化、合同化运作,由中心对相关研发结果进行科学集成,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
负责建立政府融资平台和社会融资平台,争取本规划所涉及的各类政府性投入资金、政府性投入项目(资金),吸纳社会融资和金融融资,用于科研攻关和研发、弥补资金投入不足部分和扩大投入。对涉及本规划的所有政府性投入资金和社会融资、金融融资(包括援疆资金),在财政部门监管下,由中心负责分配、管理和使用。
负责对和田地区维吾尔药材资源进行普查、筛选,开展药材种植技术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相关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开展维吾尔药药材标准化研究,制订维吾尔医药药材标准。负责“中国民族药-维吾尔药材、制剂标准数据库”工程建设,并取得国家认证。规划期内筹集并加大资金投入,支持维吾尔药药材标准化研究,提升药材质量标准,建立药材标准化服务平台体系。
负责在和田地区建设1000亩维吾尔药材种质资源库(野生维吾尔药材资源培育和维吾尔药资源品种研究基地、进口药材引种示范基地)以及集药材种植示范、药材种子(药材苗木)、种植实验、药材采集和技术推广为一体的维吾尔药材种植示范基地,以此作为和田地区30万亩药材基地建设提供育种、育苗、种植模式、采摘收集加工、技术培训、技术推广的平台。
2.建立和田地区维吾尔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由和田地区维吾尔医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逐步在和田建立新疆维吾尔药知识产权交易所,负责对本规划组织实施期内形成的知识产权进行产权交易,负责与国内外知识产权交易机构合作,实现知识产权(包括科研成果)快速产业化。
切实加强维吾尔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培养一批维吾尔医药知识产权人才,建立知识产权评估中心,制订和田地区维吾尔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明确维吾尔医药传统知识权利主体,建立有利于维吾尔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使用、管理和传承的专门保护制度,加强维吾尔药产地药材原产地保护工作,将道地药材资源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
大力实施维吾尔医药标准化战略,形成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药标准,形成一大批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专利,保护、传承现有名医珍贵经验,加强古籍保护,强化维吾尔医药古配方、秘方的知识产权保护,建立民族医药专利专项数据库,制定支持维吾尔医药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建立维吾尔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的体系。
3.建立和田地区维吾尔医药企业产业化投融资平台。由和田地区维吾尔医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牵头,地、县(市)财政部门、国内风险投资单位、银行等金融企业合作建立股份制投融资平台,搭建科研成果快速融资和资本运作平台,促进科研成果的产业化。融资担保公司对参与维吾尔医药产业的企业进行投融资、贷款担保、风险投资,对有潜力、有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进行孵化培育和融资支持,为专利、医药发明、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提供担保和融资支持,促进维吾尔医药产业相关企业的规模化、集群化发展。
4.建设和田地区维吾尔药研究所。学习借鉴内蒙古、西藏等省市自治区发展民族医药产业的好的做法、好的经验,以“不求所有、但求所在”为目的,整合区内外维吾尔医药人才资源、科研院所、高科技医药企业,建设和田地区维吾尔药研究所,作为和田地区维吾尔药科学研究的公开平台,打造成维吾尔医药知识创新中心、科研技术创新平台。
一是在3年内投资7000万元,完成维吾尔药研究所的基本建设,建立维吾尔药物分离与筛选平台、制剂工艺研发平台、药理与药效研究平台、药物安全评价平台、临床研究平台、动物试验平台、分析测试平台,实验设备、硬件设施建设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二是围绕维吾尔药研究所平台建设,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公开招聘科研技术方面的领军人才和技术团队,鼓励科研院所、高科技医药企业和科研人才进驻研究所开展相关研究,共享研究成果和知识产权。将研究所的基本建设列入对口援疆援助项目,列入自治区科研机构基本建设计划,地区及相关合作单位提供土地、房产、设备、资金及人才和项目支持,共同完成研究所的建设和组建。
三是将维吾尔药研究所建设成为国家级中医药民族医药标准化研究中心和实施推广示范单位。
同时,鼓励和引导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参与和田地区维吾尔医药产业的发展,以企业为主体,与和田地区维吾尔药研究所、区内外医药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建设开放性的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为和田地区维吾尔医药事业和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四)维吾尔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大力实施维吾尔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依托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新疆医科大学和其他区内外中医药院校以及对口援助省市的帮助,培养满足规划需要的医疗、药学、药剂、护理、检验、影像等专业方面的专科生和本科生,加强维吾尔医药职业教育、毕业后教育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力推进师承教育,为维吾尔医药产业大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1.将新疆维吾尔医高校及相关专业发展列入自治区优先支持的重点范围。支持新疆医科大学和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扩大已有专业招生规模,重点支持将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升格为维吾尔医学院(本科),积极争取设立硕士学位点和博士学位点,强化资金投入和扶持力度,提升维吾尔医药办学层次、教学质量,规划期培养4000名大专以上学历维吾尔医医药人才队伍,逐步扩大本科生培养力度,争取本科生比例达到50%以上。
2.将设置有维吾尔医药专业的新疆高校及维吾尔医专业发展列入自治区优先支持的重点范围。支持新疆医科大学和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扩大已有专业招生规模,强化资金投入和扶持力度,重点支持将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升格为维吾尔医医药学院(本科),积极培养维吾尔医药学研究生,提升维吾尔医药办学层次、教学质量,规划期培养4000名大专以上学历维吾尔医药人才队伍,逐步扩大本科生培养力度,本科生比例达到50%以上。
3.大力培养维吾尔医护理人才。大力加强维吾尔医各类护理人才培养,依托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定向培养2000名维吾尔医、西医兼用的护理人员,其中取得护理执业资格的不少于1400名。在此基础上,采取由北京市、天津市、安徽省等对口援助省市和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联合办学的方式,为和田地区培养500名西医维吾尔医复合型人才,整体提升维吾尔医诊疗水平。
4.大力开展维吾尔医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按照国家教学医院标准,将地区维吾尔医医院、医专直属医院建成为全疆的维吾尔医药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以及临床教学基地和护理实训基地,并将和田地区8所县级公立维吾尔医医院建成为地区级维吾尔医临床教学基地和护理实训基地。
5.强化基层维吾尔医药人才培养。依托地区维吾尔医医院和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的临床、教学优势资源,培养350名维吾尔医临床技术骨干。按照导师制或师带徒的形式(每位名医带2-3名学员),培养50名维吾尔医类别全科医生;依托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和新疆医科大学,通过定向培养的方式,开展大专学历教育,培养1000名乡村医生和乡镇卫生院维吾尔医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对所有乡村医生就地开展维吾尔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
通过国家、自治区和对口援助省市特殊人才培养项目和方式,培养维吾尔药学的技能型专业技术骨干200人,其中:维吾尔药、栽培、传统制药工艺等传承技术人才50人;维吾尔药植物学、药材良种繁育、药材植保和炮制专业技术人才50人;维吾尔医药市场经营、国际注册和贸易、知识产权和企业管理人才100人。
6.大力开展维吾尔医师承教育和传承工作室建设。探索建立师承教育学历制培养的模式,开展名老维吾尔医药专家学术临床经验传承工作。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倾斜政策,利用和田名老维吾尔医药专家的优势资源,开展维吾尔医师承教育试点工作,形成维吾尔医药学教育的特色学制教育。通过大力推行师承教育,从有丰富独到的维吾尔医药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专家中选择30名名老维吾尔医专家,培养120名以上的师带徒传承专业技术骨干。到2020年,建成10个名老维吾尔医专家传承工作室。
7.高层次维吾尔医药人才培养。通过国家、自治区和对口援助省市为和田地区开辟维吾尔医药特殊人才和高端人才培养的渠道,到2020年,通过国家特培研究生计划培养50人,通过自治区特培研究生计划培养50人,通过开辟对口援疆省市特培计划培养研究生50名、通过对口援助培养维吾尔医院管理和医药企业管理的高端人才100名。坚持引进和培养并重的原则,通过引进医药科技企业、通过引进人才、招录人才等方式,建立起200人左右的维吾尔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团队。按照国家开展“国医大师”评选工作的标准和要求,积极推荐和田地区的名老专家参与评选,对获得“国医大师”称号的名老专家进行政府表彰和社会褒奖,扩大和田维吾尔医药的影响力。
加强维吾尔医药文献研究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从优秀的维吾尔医药相关专业学生里选派一批人员出国深造,培养20名以上懂阿拉伯语、乌尔都语、波斯语等语种,具有翻译能力和写作能力,兼备中医、维吾尔医知识,现代信息管理技术的管理人才,为和田地区乃至全疆维吾尔医理论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依托北京市、天津市、安徽省等对口援和省市的知名中医医院、科研院所、中医药企业,每年选派50名技术骨干通过挂职锻炼等方式,培养和田维吾尔医药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学科带头人以及懂技术、善管理的维吾尔医药复合型人才350名。
(五)维吾尔医药科技文化传承发展工程。
1.维吾尔医药博物馆建设。整合现有资源,建设一座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的维吾尔医药博物馆,运用现代多媒体技术宣传介绍维吾尔医药历史文化发展沿革,展示历代医史文物、古籍医学文献、维吾尔药材实物或蜡像标本、维吾尔药材饮片、制剂等各类药材、药品标本,模拟药品传统加工过程。博物馆的建设规模和水平按照国家级标准进行设计,纳入地区重点建设项目。博物馆建成后,将成为和田独具特色的一处旅游文化景点,也是展示和田区域文化的一个重要窗口。
2.维吾尔医药历史文献图书馆建设。建设一座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左右、藏书规模达2万册的和田地区维吾尔医药图书馆,对世界范围内的各类维吾尔医药历史文献,尤其是新疆各地民间传承或散落的维吾尔医药历史文献通过多种途径,采取适当措施,购置或复制回来,并进行挖掘、鉴定与保护工作。对已有的维吾尔医药古籍,要做好分类、编目、整理和开发等工作,建立现代文档体系,进行规范化管理。
3.实施维吾尔医药及文化传播计划。开展维吾尔医药文化内涵和原创思维的挖掘、整理和研究,从精神、行为、物质三个层面提炼维吾尔医药文化核心价值和精神实质,探索和创新维吾尔医药文化传承方法和路径,在和田地区建设20个维吾尔医学、药学、科普知识、历史、文化宣传基地。
加强维吾尔医药文物、古迹保护,做好维吾尔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加大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力度,开展维吾尔医药文化遗产普查,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维吾尔医药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创造良好传习条件。加大工作力度,推动10-15个维吾尔医药单项项目申请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争取国家、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推动维吾尔医药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工作。和田地区作为维吾尔传统医药重要的传承地,申请举办全国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医学保护论坛,扩大和田地区维吾尔医药的影响力。
组织制作、编译、出版一批维吾尔医药历史文化知识、维吾尔医学、药学、维吾尔医药学科普知识等著作及图书和视频等资料,开展维吾尔医药文化、养生保健知识的普及活动,推广推介维吾尔医药,进一步提高扩大维吾尔医药在新疆、北京市、天津市、安徽省乃至全国的知名度。
开展维吾尔医药的国际学术交流和国际技术合作,适时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在和田地区举办国际维吾尔医药高层学术论坛,打造维吾尔医药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平台。
4.和田市创建国家维吾尔医药历史文化名城。充分挖掘维吾尔医学历史人文资源,借助“维药之源”之名和维吾尔医药产业集聚优势,将和田市建成国家级维吾尔医药历史文化名城。
一是在和田市规划建设一个集维吾尔医疗服务、维吾尔医药博物馆、维吾尔医药历史文献图书馆、维吾尔保健餐饮、维吾尔特色药浴推拿、休闲观光为一体的维吾尔医药历史文化旅游街区。鼓励各维吾尔医疗机构在园区内开设分支机构(门诊部),建立维吾尔医特色专科临床一条街;鼓励特色保健餐饮企业在园区内开设店(点),打造维吾尔饮食文化一条街。
二是以和田市已形成的现有维吾尔药材经营街区为依托,在历史文化业态传承保护的基础上,强化民族特色并逐步改造提升,以和田地区维吾尔医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为主体建设国家级维吾尔药材交易市场,吸引维吾尔医药生产(药材)经营企业入驻,将市场打造成为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的维吾尔药材集散地,以此带动和田地区药材种植业的专业化、规模化发展。
四、政策保障措施
维吾尔医药产业虽然在新疆尤其是在和田等地有一定发展,但与蒙药、藏药发展现状相比差距很大。据统计,目前藏药400余个、蒙药270余个已获得国药准字号,而全疆维吾尔药仅有47个获得国药准字号。发展和田地区维吾尔医药产业,既是自治区产业发展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快培育和田地区特色产业的战略选择;做大做强和田地区维吾尔医药产业,不仅能够有力带动和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也将为全疆民族医药尤其是维吾尔医药的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在和田地区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的同时,自治区各有关部门也要站在全局的高度,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和田地区维吾尔医药产业发展。
(一)自治区政策保障措施。
鉴于本规划的实施对和田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和田重点开发区域加快发展维吾尔医药等优势产业的战略部署,充分利用好国家支持新疆发展的政策机遇和对口援疆政策,对和田地区维吾尔医药产业的发展予以政策倾斜和支持。
1.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支持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对和田维吾尔医药产业的发展予以特别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建立和田地区维吾尔药研究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和田地区原创性的、具有核心技术、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创新药及特色保健品、特殊用途化妆品及药材标准的研发工作。
2.将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升格为维吾尔医学院(本科)并纳入自治区优先支持的重点工程,强化资金投入和扶持力度,提升维吾尔医办学层次和办学规模。
3.自治区发改委负责将《和田地区维吾尔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13年-2020年)》调整纳入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优先纳入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对规划期内的维吾尔医药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及各类发展项目优先列入计划,优先给予立项审批,并积极协调纳入相关专项建设规划并争取国家补助投资的支持,对和田地区维吾尔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给予特殊的政策倾斜。
4.自治区经信委负责和田地区维吾尔医药产业发展规划中的中小企业扶持、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予以政策倾斜,重点支持和田地区维吾尔医药产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并予以资金倾斜。
5.自治区科技厅负责帮助建设和田地区维吾尔药研究所,指导建设维吾尔医药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对和田地区维吾尔医药产业发展中申报的科研项目给予支持。
6.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负责对和田地区维吾尔医药专利技术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及专利申请资助经费给予倾斜支持,结合实际为和田地区培养相关知识产权专业人才。
7.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建设和田地区维吾尔药产业标准化体系。一是帮助培育3-5个和田维吾尔药材大品种、大品牌;二是积极扶持申报3-5个和田人工和野生维吾尔药材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三是对维吾尔医药产业化过程的管理标准、工作标准、技术标准、产品标准、质量标准给予政策倾斜;四是支持和田地区“中国民族药-维吾尔药材、制剂标准数据库”工程建设。
8.自治区文化厅负责本规划中科技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文化部分的支持,重点支持和田地区建设一批维吾尔医药文化传承基地(中心)建设项目,重点支持维吾尔医药博物馆和维吾尔医药历史文献图书馆建设项目的建设。支持挖掘维吾尔医学历史人文资源,借助“维药之源”之名和维吾尔医药产业集聚优势,支持和田市申报中国维吾尔医药历史文化名城。在和田地区积极开展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建设和命名工作,促进维吾尔医药生产性保护基地建设。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政策、项目倾斜,加大对和田地区维吾尔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
9.自治区扶贫办依据《自治区贫困村整村推进实施规划》、《南疆三地州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299个山区贫困村扶贫攻坚规划》等,借助国家新一轮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扶贫开发政策,加大药材种植的扶贫开发力度,在规划期内扶持发展2万户种植药材贫困户。
10.自治区商务厅根据本规划实施的要求,负责支持和田地区维吾尔药材交易市场建设,纳入国家和自治区农贸市场建设体系予以支持。同时,为市场内申请开展药材进出口业务的单位,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
11.自治区教育厅、卫生厅负责支持帮助本规划中维吾尔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的实施,将新疆维吾尔医高校及相关专业发展列入优先支持的重点范围,支持将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升格为维吾尔医学院(本科),提升维吾尔医办学层次和办学规模。
12.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在本规划期内大力扶持和田地区维吾尔医药产业发展,在项目、资金等方面向和田地区维吾尔医药产业予以倾斜,农业综合开发通过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方式,对符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年度扶持范围、立项条件的项目,积极申报相关类型扶持方式立项支持。
13.自治区国土厅负责对和田地区维吾尔药产业发展用地予以保障和支持,对用地实施优惠政策,对种植药材的耕地列入基本农田进行保护,并优先列入土地整治项目,对药材基地建设予以支持。
14.自治区卫生厅负责支持本规划中维吾尔医医疗服务体系工程的实施。按照国家中医药医院建设等有关规定,将和田地区维吾尔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纳入自治区卫生事业“十二五”、“十三五”发展规划重要内容,并从项目、资金等多渠道予以扶持。
15.自治区中医民族医药管理局负责本规划的指导,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对民族医院建设、专病、专科、药材种植项目的能力建设上给予政策、项目、资金的倾斜,对和田地区维吾尔医药产业发展规划中的各类项目优先安排专项资金,并给予重点倾斜。
16.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和田维吾尔药产业发展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在涉及维吾尔药标准体系建设、企业GMP改造、维吾尔药新药审评体系建设、新药研发、药材规范化种植等基础研究方面给予支持,并给予政策倾斜。
(二)和田地区的政策保障措施。
1.成立和田地区维吾尔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强化工作的高位推动、高位协调,凝聚合力确保本规划政策措施的落实。
2.和田地区各对口援疆指挥部、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地区有关部门要制订年度工作推进计划,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制定规划分解方案,落实规划中的各项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实行规划年度考核、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价制度,确保维吾尔医药发展规划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3.县级公立维吾尔医医院的改扩建项目和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优先供应土地。地区对社会办新建维吾尔医疗机构达到二级甲等维吾尔医医院标准的,并符合《划拨用地目录》条件的,采取土地划拨方式予以扶持,并一次性补助奖励200万元。
4.建立和田地区维吾尔医药产业发展奖励机制。每成功取得一个“国药准字号”维吾尔药品,地区给予该企业100万元的奖励;每成功取得一个“国家健字号”维吾尔医药保健食品,地区给予该企业20万元奖励;结合“靓丽”工程实施,对取得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每成功申报一个“国妆特字号”化妆品,地区给予该企业10万元奖励。
5.将扶持和田维吾尔医药产业发展纳入对口援和的重要工作,重点实施新药的研发、维吾尔医药研究所建设、维吾尔医药产业园建设、维吾尔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维吾尔医药科技文化传承发展工程。
6.由和田地区制定维吾尔医药产业引进人才、吸引人才的专项优惠政策及办法,在工资待遇、住房、奖励、科研项目和经费扶持、职称评审、工作条件等方面采取特殊优惠政策。
7.地区、县(市)两级财政要在维吾尔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疗骨干培训等方面给予经费保障,并设立维吾尔医药人才培训培养专项资金。
8.和田地区建立维吾尔医药传承中心扶持制度,支持建设一批维吾尔医药传承中心建设项目,开展和田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建设和命名工作,建立传承中心、传承基地、传承工作室和传承人项目立项、经费补助、资金奖励的制度。
9.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吸引国内外尤其是对口援和省市的大企业大集团对和田维吾尔医药产业进行战略投资、风险投资,与本地维吾尔药生产企业开展经济技术合作、入股、参股或者招商重组、改组改制,在生产、技术、市场营销等方面进行传帮带,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促进和田维吾尔医药产业加快发展。
10.争取对口援和省市政策支持,借助对口援疆省市的医药经销、物流配送类大企业大集团在内地省市的药店和商场设立维吾尔药品、维吾尔保健食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销售专柜,将维吾尔药纳入对口援和省市各级医院用药目录,不断开拓内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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