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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医药物流发展回顾:管理升级,全面建设

来源:21世纪药店 | 2014-01-14 16:18:30 | 【 评论 】

在医药行业各省市距离上一轮省级招标的时间,普遍已有4-5年了,厂商每年都在翘首以盼新的招标何时到来,以什么方式到来?各省的招标方案征求意见稿也是几易其稿,花样翻新。

然而,当人们把希望寄托在2013年内会出现全国性的招标时,事实证明,这一期望又一次落空了。当年仅有吉林、青海、山东、广东等省真正进入招标状态,而这屈指可数的四省无一例外都进展缓慢:青海耗时半年赶在年末出结果,山东刚有了阶段性拟中标成果,其余两省仅仅开了一个头。

招标未能符合预期的原因很多:政府换届、班子重组、医改僵局……本文不对其原因做更深入的探讨,只想对2013年的全国招标事务做一个全景性地概览,以此为基础,或许可以洞见2014年大招标大势。

请看下表:

 

2013年药品集中采购项目一览表

项目类型

地区

目录

阶段

基本药物项目

北京

国基307+市增补

执行

新进国基+市增补未招标

执行

上海

项目1:简大包装(一、二轮)

执行

项目2:量大补充

执行

    项目32012版新进

开标

广东

国基520+2010版增补+2013版增补

目录公布

山东

国基520

拟中标公示

山西

国基520+2013版增补

信息审核

宁夏

国基520

目录公示

限价备案药品+废标药品

执行

青海

国基520+2013版增补

执行

贵州

国基307+省增补

执行

未成功采购品规

执行

非基本药物项目

甘肃

基础大输液

信息审核

上海

抗微生物、抗肿瘤和神经系统用药

公示信息

山东

县级目录

执行

广东

非基本药物

未正式启动

西藏

部分医保目录

执行

非基本药物流标药品

执行

安徽

县级目录

执行

湖北

非基本药物

执行

陕西

非基本药物+基药空标品规

执行

宁夏

医保目录中未招标的品种和剂型

执行

医保目录补标

执行

综合项目

吉林

(国基520+2011版增补)+非基本药物

竞价分组公布

湖南

(国基520+2011版增补)+非基本药物

实施方案发布

军区项目

全军

统筹品规

执行

广州军区

全军统筹未招品规

执行

济南军区

全军统筹未招品规

执行


绿色部分为2013年公布方案项目,更具有趋势代表性。

这一年,以上15个省(市、区)+3个军区已完成或正在进行药品集中采购项目,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各地都有不同程度的创新与发展。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值得我们深入分析。


一、基本药物二三级联动

2013年启动的基药项目均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这个方向已经板上钉钉,虽已成唠叨式语句,但联动才是基药放量的基础。二三级医院使用比例以文件的形式下发以及执行中有力保障才能成就大基药。

二、目录细化,不同目录采用不同招标方案

各地纷纷制定低(廉)价、短缺药品目录,实行资质审核、统一定价、医院自主选用的方式;安徽进行县级医院用药目录单独招标后,山东紧随其后,也进行了县级药品招标,其他地区也在学习和调研中,此目录单独招标具备推广可能。

上海招标目录分类分次已成为当地招标的一大特点。甘肃也将基础大输液单独进行招标。广东分为低价、基药、非基药、非医保四类产品采用不同方式确定中标产品。采用一锅烩模式的地区越来越少,但也有地区仍在坚持,比如湖南、吉林。

三、带量采购推行

从基本药物招标的单一货源到真正的带量采购,招采合一到底还有多远的路?江苏宣称首先实现真正带量采购。广东药交所医院先报量,企业按量报价,不断轮回,虽说在实际执行中的可操作性和效果尚待评估,但广交所模式更加符合带量采购的定义。上海的宽松中标方案也是为带量采购在医院采购环节落实做铺垫。二次议价极有可能成为带量采购的实现方式之一。

四、竞价分组减少

与之前招标三五个层次甚至更多划分相比,新启动的项目层次划分明显减少。两个县级项目均划分两个质量层次,青海基药、宁夏医保目录三个层次,湖南项目质量层次不分组仅赋分不同。广东之前征求稿中企图对剂型进行合并,虽被更改,但此举在未来仍存实现可能。竞价分组的减少成为趋势,不会松动。当然,仍有例外,吉林非基药分为10个层次,中标价格和中标率有望领先全国。

五、新版GMP倾斜

此为国家规定动作,但如何倾斜,各地自有弹性。有一票否决的,有赋分不同的,差距大小不一。例如:

●青海基药对注射剂采取一票否决;

●北京基药赋分10分;

●山东县标赋分15分,基药标赋分15分(注射剂同组有新版GMP产品的,未通过产品视为无效产品);

●广东基药、吉林项目赋分3分;

●湖南项目赋分高于未通过产品5分,已通过2010年修订版GMP的基本药物,直接入围商务标评审,不挤占已入围商务标评审的品种名额。

●上海医保目录项目规定拟中标未通过的无菌药品视为质量不合格。

●甘肃基础大输液招标规则规定,本次投标产品在投标申报截止日前须通过新版GMP认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新版GMP的企业在投标过程中获得了一定优势,优势将越来越明显。现无菌药品的大限已过,未通过的企业产品已不具备竞争资格。新版GMP的倾斜仅适用于非无菌药品,今年通过新版GMP的企业产品正好能在2014招标大年赶上个好时机。

六、原研药品受到医改的冲击

原研药品之前在投标过程中独家议价,维持既高且稳的价格体系。而经过这一年,风光不似往日。进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已不用再论。在非基药招标中,两个县级项目均须同国内单独定价、科技奖项、首仿等药品同组竞争,在价格为决定因素的中标规则中,优势荡然无存;在湖南非基药中,原研与单独定价赋分无差距,在两轮竞价环节中,中标几率偏低。

七、唯低价论大行其道

虽然这一年新出的方案中,尤其是基药方案中对于“双信封”的最低价中标政策有所调整,但各地方案中价格仍是决定因素。如安徽县级分两个质量层次,最低价中标;山东县级分两个质量层次,70%价格分;青海基药分三个质量层次最低价次低价中标;广东基药不分质量层次,90%价格分;吉林基药不分质量层次最低价中标;湖南基药不分质量层次,最低价次低价中标。

总体看来,药品集中采购推动国内企业向以低价换取销售规模,同时仍需提高产品质量的方向发展。有几点值得关注:

广东出现的严厉招标政策值得再三思量,虽说剂型合并和两票制在正式方案中被删除,但可以反映出政策正朝着趋于严苛的多种可能性方向发展。广东药交所模式才刚刚起步,第三方交易模式是否能够减少药品购销环节的腐败行为还有待检验,但招标事务相对从前大大加重,这值得厂商重视。

此外,游离于招标之外的二次议价值得关注,两者在性质上是矛盾的,但在现实中却有可能同时并存。国家部委之间的博弈使得招标环境破朔迷离,市场充满政策变数,不可不察。

最后,大家应该有一个政策的大局观,我们应该清醒的看到:招标只不过是医药政策中的一个部分或一个环节而已,单从招标看招标显然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我们应当把目光投向更远范围更大的医改、中国改革开放、乃至全球经济政治的大背景下考量。

2014年的大门已经打开,人们又一次将招标的期望寄托在了新的一年。我们行走在招标的路上,边走边默默祈祷:无论基药还是非基药,今年怎么也得让10来个省招个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