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0日至3月11日,按照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的通知要求,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委派以组长王巨才、倪京平、丁丽霞、王昇一行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对新疆药物研究所实验室进行了现场评审。
在两天的评审中,专家组依据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9: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微生物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CNAS-CL10: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通过文件审查、现场提问及现场试验等方式对新疆药物研究所实验室认可准则要求的全部要素和申请认可的全部技术能力进行了评审。对实验室一次性确认了包括食品、动植物油脂、保健食品、中药及中药提取物和西药共52项试验检测申报能力。
评审结果认为实验室主要管理人员资格、技术能力、质量文件、程序文件、质量管理体系、实验室能力验证情况等方面均符合评审要求;对于存在的问题,评审组建议实验室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改,评审组跟踪评审合格后向CNAS推荐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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