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以公立医院改革为重点,深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通知》共提出6方面,共31项医改工作任务。其中对「制订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指导性文件」这一项工作,要求国家卫计委在2014年6月底完成。
那么,时至今日。关于集中采购都有哪些工作进展?其中又有那些值得关注的地方?
1.要求各省制定《公立医院药品采购目录》并细化到通用名、剂型和规格
这一规定表面上看并非新生事物。纵观这10多年各省市的招标规则,有相当多的省份在招标之前设置了一定的限制措施,组织专家筛选一些品规,制定招标目录,旨在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并缩小招标采购范围。
然而,今年卫计委部署这项工作却和之前那些招标目录大有不同性质,有可能发生质的改变。不同之处在于出现了安徽基本用药目录招标方案,再次提醒粗心的童鞋,注意这是基本用药目录,而非基本药物目录。作为医改招标样板的安徽,在此次招标方案中从国家基药520品种、医保品种中筛选制定了1118个品种并详细规定了各级医疗机构的使用比例。
2.「两标合一」的招标趋势
可以说,安徽这一具有风向标意义的招标方案影响了今年全国招标发展的走向,国家卫计委闭门谢客,召开相关会议,研究招标政策。安徽方案从中起到的作用不可小视。它似乎预示了多个目录合并为一个目录即招标目录缩小采购范围,从而减轻医保付费压力。这一点扩展到全国很有可能出现基药和非基药合并招标采购,即所谓的「两标合一」。
3.对高价药的价格和使用调控
同样是出于医保控费的考虑,对专利原研优质优价首仿欧美日认证等高价药的限制性调控,外资药企将面临招标和市场双重压力,而国产类似品牌,将获得相应的市场增量。
对于这一点,我们可以回顾一下2013年7月下旬,国家卫计委纪检组长李熙到安徽调研时的表态,你就会清楚,政策的走向并非无本之木、空穴来风。
4.基层采购低价药可跟标县级医院
2014年横空出世的低价药,由于相关政策不明朗,搅乱了市场正常的节奏。按之前国家8部委制定的时间表,7月1日之前各省必须公布地方低价药清单。时至今日,该项工作进展顺利,预计将会在最后期限完成清单的制定和公布。
据《健康报》报道,国家卫计委有意在条件具备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大医院与基层药品采购联动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与县(区)级公立医院联合采购常用低价药品。
这项政策是非常重要的,它预示了未来县级医院将会是竞争激烈的主战场,拿下了县级医院市场,附带着获取了辖区内的基层市场。或者换一句话,说要打开基层市场先得把县级医院市场大门打开。再加上新农合基金的增加投入,重大疾病的二次报销等政策的「加持」,未来县级市场分量更是增大。如何开拓,将是各大厂商需要加速研究的课题。
5.基层用药将面临更为复杂的局面
基层医疗机构作为基药立足的根本,无论是2009版国基307,还是2012版520政策,都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保持基层医改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突出长效机制建设。虽然国家卫计委对于各级医疗机构基药使用占比规定迟迟没有公布,但从历次会议精神及各省基药推进的态势看,对于基层医疗机构100%使用基药是没有异议的。
但问题是低价药政策出台了,要求基层机构使用一定比例的非基药低价药品,而从使用的位阶来看,低价药似乎比基药更具有优先使用权,特别是既是基药又是低价药的品种,更具有天生的推荐权和使用权。也就是说,基药政策还没有落地,非基药却抢先一步在基层医疗机构「侵犯」了政策为基药预留的权益。
今年上半年的政策眼花缭乱,各部门的文件相互矛盾。2014年的市场走向破朔迷离,时至今日仍然不好评判究竟是向好的方向发展或是相反,是招标大年还是政策大年?去年年底,我就建议,2014年企业应在政府事务上加大投入而非销售层面。市场准入一直是医药行业面临的大问题,门槛无法突破,销售焉能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