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字是根据6月23日上午相关会议内容整理而成,因时间仓促难免有所错漏,仅供朋友参考。如发现有不完善的地方,敬请批评指正。
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说明会于6月23日上午在自治区人民医院会议中心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医药同行聚集于此,有近千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徐建国主任主持、自治区卫生厅伊尔扎提•扎达副厅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伊厅长在讲话中强调医药行业的稳定将会对新疆的稳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会议主要对2014年药品集中采购相关工作进行解释,并就企业所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具体要点如下:
1.2014年不再进行新一轮的集中采购,将继续沿用2012年省标。企业也无需重复递交投标资料。除被投诉和正在接受检查的,其余已中标产品直接挂网。
2.目录将由2012年省标目录和低价药目录、以及短缺困难药品构成。继续保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价格将控制在全国均价的水平。
3.短缺药品目录中共包含170多种药品,其中90个为低价药,其余为国家定价药品。低价药目录包含国家低价药及新疆即将公布的地方清单,该清单公示期至6月20日截止。
4.对于已中2012年省标的非基药,药品价格合理的,系统直接进行2014年挂网。对于短缺药品和低价药,将由企业申请进行价格上调。对于高于全国中标价的药品将进行降价处理降价后,由企业被授权人现场签字确认即可直接进入2014年挂网。若不同意此价格,系统将屏蔽该产品,待确认后再公开。价格主要以陕西、青海、甘肃、宁夏等西北地区中标价作为参考。第一批调整后,价格目录由七月初公布。
5.对于低价药品价格,县级以下将进行集中采购,县级以上将由企业出面与医疗机构进行洽谈,具体采购办法未制定。
6.明确医疗机构对短缺药品回款必须当月完成,于7月8号召开自治区医疗机构临床短缺药品邀请招标采购价协商会议,确定药品采购价。
7.前期公示的535个基药增补目录不是最终目录,由专家进行筛选,最终确定基药增补目录,具体公示时间待定。
8.新疆全区三级医院需要采购品种一共有1700-1900多种,县级医院有1000种左右,乡镇卫生院有200-300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