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十年来风起涌云的电子商务大潮已经深刻地改变了你我的购物和生活方式。能在线上解决的,就几乎不会在线下进行,这似乎已经成为了80、90后的思维方式
而相对于在网上实现交易的众多品类而言,药品却一直没有发展起来。2012年的网上药品交易量不足17亿,2013年是40亿,虽然有人计算器一操作,觉得环比也成倍增加,但绝对值太,小与同年超过10000亿的药品产值来说,是沧海一粟,可以忽略不计。
药品相关政策是横亘在其中的重大障碍,一是处方药不能在网上销售,每年约7000亿左右的处方药是在医疗机构销售的,和网上交易无关违法违规的除外。二是要取得网上药品交易的合法资质,其中一个必要条件是要有自己的连锁药店和配送体系。
当然,药品电商没能发展起来的原因还有很多,但仅仅这两座政策大山就已经将考虑准备进入电商领域的药企挡在了门外,进入的,交易量也很小,利润更是不容乐观。
直到2014年5月28日,情况也许将会发生变化。CFDA发布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出现了政策松动的明显迹象。
征求意见稿中多次提及处方药,涵盖了处方的相关要求、处方管理相配套的药事服务以及相应的违规处罚办法。
互联网药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处方的标准、格式、有效期等应当符合处方管理的有关规定。销售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建立执业药师在线药事服务制度,由执业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指导合理用药。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这几乎就是一个完整的网上处方药交易的管理办法的框架,具体实施细则可在此基础上完善细化。
其次,征求意见稿也提到了互联网药品食品经营者可以委托物流配送企业储存和运输。突破了以往互联网经营药品经营者必须要有自己的连锁药房和配送体系的规定。此前官方一直认为,药品是特殊商品,需要相应专业的储藏和运输条件。此项闸门一开,更加降低了网上药品交易的门槛。
征求意见稿是由CFDA起草发布,是由上至下的传达官方内容,已经成文处方药网上交易指日可待,医药电商真正的迸发期似乎就要到来。
如果征求意讲稿真的成为现实,对医药行业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1.7000亿的处方药市场将有可能部分转移到网上销售,特别是一些慢性病种的常用药或新特药,如治疗肿瘤、糖尿病、心脑血管、风湿类风湿等治疗型专科药品将会获得更加快速地销售和放量,而患者也能得到便捷的药品和服务。前三类是处方药销售排名靠前的药品大品类由于所占比重较大,如果实现网上交易或将改变整体医药市场的格局。
2.药企将不得不考虑网上销售这一渠道的布局和构建,是考虑自建销售官网,还是进驻第三方交易平台,抑或直接采用时下流行的O2O模式(online to offline)。还要考虑网上销售的架构如何与之前地面的传统销售体系相配合。
再进一步,药企还将思考是否需要调整营销战略。互联网是一个新的交易渠道,但不仅仅是一个渠道。它将改变药品营销的传统思维模式,在产品定位、价格体系、新渠道管理、推广方式都将发生深刻的变化。屡遭诟病的医药行业市场化程度不高,灰色利益输送以及复杂的人际关系维护或将在互联网交易新模式下得以改善。
3.药品营销模式必将发生一些改变,特别是广告宣传和推广方式。处方药的广告一直以来只允许在学术期刊上发布,而处方药实现网上交易以后,相配套的广告管理办法会不会随之调整,药企应该做好准备。
即便广告管理不能跟进调整企业,也应在站在互联网的框架内思考,实现医生处方开具的方式,除了医药代表的日常拜访维护以及各种学术推广外,是否有与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相适应的新型推广方式呢?如新媒体的运营。
通过患者教育来拉动销售,在处方药网上交易能够实现的情况下更加显得重要。新形势下,如何开展患者教育线上线下一体化联动或将成为今后开展推广的一个重要趋势,特别是慢性病种专科药的推广更是如此。一个病种的患者群体就是一个社群,经营好社群掌握好终端,用户绕开传统商业代理渠道,甚至医疗机构,去中介化的互联网思维将得以充分体现。
顺着以上推广思路,可以预见精准定位的新媒体将获得较大发展空间。如分别针对医生和患者群体的新媒体在今后的推广活动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晦暗不明的医药发展道路上,行业有识之士一直在探索前进之路。目下传统医药营销模式在政策和市场双重作用下,处于震荡调整期期间,不免充满迷茫和消极情绪。但上帝在关上一道门的同时,又给你打开了一扇窗,能否通过窗户洞见未来,我们一直在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