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河南洛阳召开的全国药政会议上传出消息,国家卫计委从上而下形成共识,欲缩减低价药目录品种。理由在于,他们认为发改委定的890个品种太多。与会人士透露,本次开会的主要目的是,将卫计委的思路下达到各省份,并形成文件反馈给发改委。
据了解,此次会议上多数人确实表示890个品种太多,而且认为发改委将“化药3元、中药5元”的标准有些过高,而并不是担心这种做法会架空基药招标,仅仅是考虑到现阶段患者对医药费用的承受能力有限。
“化药3元、中药5元”显高
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药政研究室主任傅鸿鹏认为,将日均费用在3元以下的化药和5元以下的中药作为低价药的限定,改由企业自主定价,这个上限定得有些高。
据了解,北京地区一项60岁以上人群用药调研显示,1/3的老年人同时患有3种以上疾病,用药品种至少在3个以上,而这部分人群恰恰是低价药的用药主体。如果改用这个标准,这部分患者的用药费用将会有较大幅度提高。
从现有的医疗格局来看,如果低价药标准设置不当引起药价反弹,会激发老百姓对药品价格过高的不满,激化医患矛盾,所以从稳定患者用药价格方面来说,谨慎考虑这些药品品种的选择是应当且必须的。
傅鸿鹏说,不同药品生产成本不同,关键是要找到临床必需但价格又偏低、药品质量和供应受到影响的品种,这些药才是应该用低价药目录保护的品种。低价药目录品种的多少并不是问题的关键,“一刀切”的目录本身就不可取。
事实上,发改委低价药政策脱胎于卫生部门的低价药采购政策,但卫生计生部门直接面对患者,承担最终风险,因此必须考虑得更为谨慎。
尤其在前期各地招标中,广东、北京、江苏等省卫计委已经对低价药政策进行了试点实施。广东、甘肃等省份的低价药标准均比发改委标准严苛,品种数量大约只有拟定890个品种的一半。结合实际试点结果,发改委“化药3元、中药5元”的标准执行中显得力不从心。
价格反弹空间
记者了解到,最先提出低价药政策的是卫生计生部门,目的是与集中采购政策相互协调,即共同保障药品的公平可及和及时供应。
很多业内专家担心,现阶段相当一部分药品价格水分已逐渐被挤出,并且临床用药中也不存在质量和供应短缺问题,如果再放开这部分药品的价格限定,将出现价格反弹,并极有可能引发新一轮的“回扣式”营销,不利于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指出,发改委设有价格审评中心,可以全面掌握药品市场动态,所遴选的药品都是近年来临床所需,但由于种种原因已经降价到无法生产的地步。比如,有省市地区招标中1.0g头孢曲松钠0.847元/支,这根本合不上生产成本。“所以我们的目标是将这些低价药选进目录进行保护,至于目录品种的多少应该根据临床所需和市场实际价格而定。”
康恩贝集团董事长胡季强在今年的“两会”上指出,部分低价药品种经过多年价格调整和招标竞价,中标价已极低,很多产品按照现在的中标价格根本无法生产。他认为,应在政府规定的限价下让企业自由定价,然后根据成本的波动和合理的利润进行价格自我调节。
有专家提出,低价药目录的制定应当采取动态监测的方式,而不是定好价格就一成不变。建议目录的制定可以参考前期各省的试点情况,尤其是要充分考虑患者和群众的需求来制定低价药目录。
另外,也有企业人士提出,取消最高零售限价只是消除了低价药再次被降价的厄运,药品实际销售还需通过政府招标来完成,但目前在医保控费的大环境下,低价药的涨价空间和可能性都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