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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启动2021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21-07-20 14:55:44 | 【 评论 】

7月19日,自治区药监局联合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局在新疆金天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启动2021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一级巡视员莫合买提·乌斯曼出席并讲话,局机关相关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代表参加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以及使用单位代表先后发言。

据了解,根据国家药监局安排并结合自治区实际,今年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期间将采用“线上线下活动同步”的方式,开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法规政策培训,“安全用械进社区、下基层”活动、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经验交流会等10项系列宣传活动,调动行业协会、专家学者、企业主体等多方力量参与医疗器械安全宣传,普及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相关知识,帮助公众进一步了解医疗器械,防范医疗器械使用风险,确保用械安全。

莫合买提·乌斯曼表示,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全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过程质量控制,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才能有根本保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级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将“风险管理”的理念贯彻始终,建立长效机制,整合监管力量,注重社会监督,强化源头治理,提升治理能力。

莫合买提·乌斯曼强调,以“安全用械,创新发展”为主题的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是一次集中统一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用械安全之风、提升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能力,是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大家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一以贯之的定力,持续加以推进。社会各界、相关部门行业,思想认识上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上要营造氛围,监管共治上要创新机制。

“我们将通过监管部门的‘辛苦指数’,换来企业的‘发展指数’,提升公众的‘放心指数’,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械安全。”莫合买提·乌斯曼说,让大家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为契机,共同提升公众对医疗器械安全的认知水平,构建公众用械安全的社会共治格局。(马少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