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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重庆开展按病种收费改革试点

来源: | 2014-07-30 13:37:43 | 【 评论 】


说明:

1.本表为二级医院按病种收费标准最高限价。

2.除外内容按我市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由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分别承担。

重庆晚报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和我市医卫体制改革工作总体部署,市物价局联合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出台了《关于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从101日起,全市范围内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

按病种收费是指医疗机构在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时,以病种为计价单位向患者收取费用的收费方式。我市将依据国家临床诊疗路径规范,分批推出50个单病种收费改革试点病种,首批推出15个病种(见表格),试点范围为全市二级医院。同时,鼓励一级和三级医院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收费标准按二级医院标准分别降低5%和上浮10%执行。

通知要求,按病种收费标准包括患者住院期间所发生的各项医药费用,即从患者确诊入院,按规定的临床路径诊疗规范治疗,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的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诊查、化验、检查、床位、治疗、手术、护理、药品、医疗耗材,凡纳入按病种收费管理的病例,医院不得在病种费用外另行收费(血液和血液制品、用血补偿金及明确规定的除外内容,可按规定收取费用)。政府指导价是最高限价,医疗机构实际收费不得超过该标准。患者要求进行的不在确诊病种临床路径内或与确诊病种无关的检查、治疗所发生的诊疗费用,不计入按病种收费标准,相关费用由患者承担。

此外,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符合退出单病种临床路径条件的,要严格按国家和我市临床路径管理的规定履行退出程序,发生的诊疗费用按现有的政策规定另行计算。实施按病种收费的病种,其医保支付结算按重庆市医疗保险单病种结算的有关规定执行。

市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各医疗机构应按规定明码标价,将按病种收费的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在医院醒目位置公示。

据了解,早在2012年,我市已在部分区县试点开展按病种收费改革,不过涉及病种较少。

主城部分二级医院

根据国家卫计委网站统计,我市目前有77家二级医院。主城部分名单如下:

渝中区:重庆市中医骨科医院。

九龙坡区:重庆建设医院、九龙坡区第一人民医院、九龙坡区妇幼保健院、重庆西南铝医院、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重庆市西郊医院、重庆市高新区人民医院。

沙坪坝区:沙坪坝区妇幼保健院、沙坪坝区人民医院。

巴南区:巴南区妇幼保健院、巴南区人民医院、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

江北区: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江北区妇幼保健院。

渝北区:渝北区妇幼保健院、渝北区人民医院。

大渡口区:重钢总医院。

北碚区:北碚区妇幼保健院。

指导价可能限制患者选择权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二级医院医保科负责人告诉重庆晚报记者,市卫计委曾号召开展按病种收费,该医院为试点单位之一,但由于种种困难,这种收费模式在该医院并未得到执行。“主要原因在于医院有经济负担和患者病情千差万别,一刀切收费方式执行比较困难。”

该负责人举例,在本次出台的通知中,剖腹产的政府指导价格是3700元,而该医院收费大致在5000元左右,一些三甲医院可能达到8000元、10000元。一旦限价,超出部分肯定由医院承担,这就会让医院产生经济负担。“实际上,现在收的费大部分是药物与耗材费用,手术费用并不高,医院的让利空间已经很有限。”

“另一方面,政府指导价也可能限制了患者的选择权。”该负责人拿老年性白内障举例,其超声乳化摘除+人工晶体植入术政府指导价的单眼价格为4040元,而白内障人工晶体的价格在1000元到10000元不等。如果按照单病种收费,由于手术费用已占1000元,医院肯定不会使用超过3000元的晶体,患者也没有选用昂贵晶体的可能。

此外,各种病情的危重程度、患者年龄、体质、耐药性等各方面的不同,都会导致治疗过程的不同,价格也随之不同,很难有一个完全一致的价格。特别是并发症,更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它可能导致患者中途退出按病种收费,那时还是需要按照实际使用项目收费。

该负责人表示,其实医院一直也在执行为患者减少支出的方案,比如临床路径标准化治疗方案,即针对某一疾病建立一套标准化治疗模式与治疗程序,在检查内容、治疗内容等方面都有严格规定,再按照实际开支收费,最终起到规范医疗行为、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的作用。

“不过,政府指导价里还是有与实际收费很接近的项目,比如子宫肌瘤的指导价为5000元,与医院的实际收费相差不大。”该负责人称,虽然按病种收费有许多困难,但只要是政策要求,医院肯定会积极配合,让政府满意,让百姓舒心。

怎样保障治疗费包干?

早在529日举行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市政府在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中就指出,我市今年拟开展50个单病种收费改革试点。市卫计委有关负责人在会上就相关问题做了说明。

该负责人说,按病种收费后,患者确诊入院,即可签署按病种收费诊疗协议,医疗机构按指导标准收取费用,不得再向患者另行收费。诊断、各项检查、治疗、手术、麻醉、护理及床位、药品、材料等各项费用都打包计费。住院期间,各项诊疗费用如果超出,则由医院承担。

医疗质量会不会下降?

同样是在上述会议上,该负责人说,我市将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制定试点病种的临床路径,即什么对象适用按病种结算、标准住院几天、必需检查项目、入院期间如何治疗,甚至连常见并发症所需药物都会一一列出。而临床路径将从流程和技术给医生制定看病路线图,保证单病种收费的医疗质量。比如使用抗生素,有的疾病会规定只使用两天,如果医生想增加或减少天数,必须提出申请,经医院讨论批准。

还会不会有费用清单?

按本次发布的通知要求,医院须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在实施按病种诊治前,应将收费原则、标准、临床路径、进入和退出机制等事项及时告知患者,并签订病种收费诊疗协议书。按病种收费的病例必须向患者提供病种诊疗清单,不再向患者出具费用清单。

医院等级划分标准

根据原卫生部发布的《中国医院等级划分标准 》,医院按其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三级等级最高。

一级医院

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目前主要是农村乡镇医院和城市街道医院。

二级医院

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目前主要是一般市县医院或直辖市的区级医院,以及相当规模的工矿、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三级医院

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