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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基本药物制度的最大受益者

来源:和田维药 | 2011-08-13 08:00:00 | 【 评论 】

   

  经过了医药界甚至全社会的翘首期盼,2009年8月18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伴随着《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姗姗来迟,标志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工作正式启动,新医改进程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由此,医药界又泛起一番涟漪,各方评论纷出。有人认为新基本药物制度的出台,必将带来医药产业的迅速扩容,医药行业重新迎来一个蓬勃发展的春天,因此厉兵秣马,准备逐鹿商场;有人静观其势,等待其他相关政策的出台,再行决策;有人则暗暗担心,这块蛋糕却不是谁都能分享的,而且随时可能在抢蛋糕的过程中成为别人的刀下鬼。

  概括言之,新基本药物制度的出台再次重申,重新洗牌将是医药行业的必然趋势。那么究竟哪些企业才是基本药物制度的最大受益者呢?

1. 拥有独家品种的中药企业:

  由于基本药物目录收录的是药品的通用名,对于化学药品,即便被收录其中,同一种药品的生产厂家仍可能有几十家、上百家,竞争仍然非常激烈,需要在后续的招标采购中一决高低,但随着价格的逐步降低,企业的利润变得很薄,基本药物也最终变成“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

  而对于中药生产厂家来说,一旦被收录,面临的竞争则要少很多,特别是独家品种,简直就是独享基本药物制度带来的巨大市场,如云南白药、天士力、千金药业、同仁堂等。

2. 有多个品种进入基本药物目录的企业:

  基本药物目录整体只有307种,但是有些大型普药企业拥有几十甚至上百个基本药物品种,虽然基本药物的利润率并不高,但是这些企业通过规模效益,摊薄成本,积小成多,仍然能够在竞争获取丰厚的利润,占据稳固的地位,如石药集团、华北制药、白云山、双鹤药业等。

3. 综合大型商业企业:

  可以预见的是,基本药物目录确定之后,下一步就会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基本药物的生产企业和配送经营企业。

  一些区域性的配送企业竞争将更加激烈,而全国性的流通企业如国药控股、九州通等,本身就在各地有数十个分公司,凭借其长期积累的实力,在基本药物的配送中仍将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更可以借助即将爆发的医药企业并购大潮,通过配送牌照加强对基层医疗终端的渗透,整合基础用药市场,龙头地位将更加稳若泰山。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与基本药物目录相配套的政策措施还未公布,比如定价机制、招投标办法、物流配送、医院使用、政府补贴等都还没有落实,现在仅能对趋势有一个宏观判断,企业绝不能盲目乐观,还需时刻关注政策的风向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