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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和自治区着力扶持以维药为重点的新疆民族药事业发展

来源:和田维药 | 2013-07-11 17:34:47 | 【 评论 】
 

66日,新疆召开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当苗药、藏药、蒙药等地方民族药以越来越猛的势头进入寻常百姓家时,有着悠久历史的新疆民族医药该如何发力赶上,乃至成长为带动地方经济的支柱产业,已到了破题的关键阶段。

20117月,自治区制定出台《新疆医药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在民族药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方面予以鼓励和支持,并积极推进维药产业化进程。

持续升温的支持力度

民族医药同中医药一样,具有“简、便、验、廉”的优势,同时也包含着少数民族的习用特性。据了解,新疆各民族医医疗机构临床使用民族药约占全部用药量的80%以上,和田地区维吾尔医医院  使用维吾尔药接近1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的出台,开启了新疆民族医药事业的新阶段。

此前的518日,新疆生物医药创新创业园开园。这标志着全疆规模最大、功能最为完善的民族生物医药科研生产基地正式建成。

这一系列动作在我区民族医药产业寻求创新发展的当下,无疑是积极的信号。

事实上,从国家到自治区层面,一直着力从政策、技术和资金等方面,大力支持民族药材质量标准制定与完善、民族药质量标准提高、民族药审评专家队伍、审评体系、临床基地、药材种植基地建设与认证等,不断提升民族药的核心竞争力。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维药药材质量标准研究项目列入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20092010年共拨款900万元,专门用于开展维药标准提高研究工作。

20117月,自治区制定出台《新疆医药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在民族药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方面予以鼓励和支持,并积极推进维吾尔药材产业化进程。

同年91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签定了《关于加快推进以维药为重点的新疆民族药事业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从国家局和自治区层面加强合作、高位推进我区民族药事业的发展。

王平山介绍,《框架协议》签订以来,国家食药监局有关司室及直属单位多次组织专家来疆,深入调研民族药的基础研究及产业发展情况,并出台了一些符合实际的政策措施。还将新疆民族药质量标准研究项目列入《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安排专项经费900万元用于90个维药质量标准的研究。国家食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作为成员单位,参与《白癜风等10种维吾尔医优势病种维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科技项目,目前,该科研项目已完成西医和维医专家的技术论证。这对改变维药新药研发没有临床评价标准的现状,初步建立维药新药审评审批体系,提升维药基础研究的水平,提高维药新药临床研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标准化建设将发挥重要作用。

另外,国家食药监局还多次举办各类培训,以加快新疆民族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提升维药新药研发、技术审评及检验能力。

2009年起,自治区每年财政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药民族药新药的开发。2012年,自治区中医民族医药管理局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200万元,开展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

据悉,2012年新疆共安排民族药发展经费6776万元专项用于民族药基础研究。

可以说,今天的新疆民族医药所获得的支持是前所未有的。天时、地利均已具备,剩下的,就是如何发挥主观能动性,迎头赶上了。

3亿元到150亿元的距离如何跨越

如今治疗感冒的维药热感赛比斯坦颗粒的市场份额日渐扩大,但王凡远在北京的表妹李丽却未听说过这种药。感冒了,她的惯性选择是双黄连口服液。

事实上,以维药为代表的新疆民族药产业近年来虽然得到了空前发展,但仍然受困于“酒香也怕巷子深”的现实。与藏、蒙、苗等少数民族药产业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去年贵州省民族药业销售收入超150亿元,新疆刚刚突破3亿元,单品产值超过5000万元的品种更是屈指可数。

新疆民族药产业发展面临诸多瓶颈。

“民族药材质量标准研究滞后是制约我区民族医药产业发展的首要难题。”王平山说。

以维药为例,在常用的500余种药材中,已有法定质量标准的250余种,仍有约一半没有质量标准。而常用药材中约有70种原产地在北非、南欧、西亚、中亚等地,至于具体的产地,都是道听途说,没有准确的信息,使得药材的基原鉴定、植物标本的采集等药材标准制定的关键工作难以开展。

没有质量标准,意味着很多特色药材不能直接开发利用,也不能进入流通领域得到广泛应用,这给药品的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检验造成极大困难。

审评审批体系不完善是我区民族药发展遇到的另一难题。

由于维医药具有独特的理论体系,在药材的使用和炮制、古籍文献的传承和翻译、诊疗术语和证候诊断标准等方面与中医药有很大不同,现行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以及《中药注册管理补充规定》在维药新药的审评方面针对性不强。比如《补充规定》第七条规定,来源于古代经典验方的中药复方制剂,可仅提供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直接申报生产,但必须是处方中不含毒性药材,而毒性药材马钱子,经特殊炮制工艺,广泛适用于维医药处方中,治疗早泄的伊木萨克片就有马钱子这味药材;收载于古代经典验方的维药复方制剂,由于早期缺乏对古籍文献的整理保护,大部分文献已经失传,很难进行文献年代的考证,由于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致使至今没有维药新药申报和批准。

“知识产权被侵犯的问题也不容小觑”,赵新建说。

这种担忧并非空穴来风。

新疆87个维药未能采取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有15个维药经典品种被疆外9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仿制,重复仿制和同质化程度严重。在现有的维药品种中,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不到20%,而贵州省154个民族医药品种有三分之二申请了专利保护;藏药的几十个品种中,大部分申请了中药品种保护。

企业实力薄弱、药品研发滞后也是个大问题。

赵新建说,当前我区民族药企业生产普遍规模小,资金缺乏。企业在研发方面的投入有限,多数研发投入平均不到销售收入的2%,有限的经费大都投到“短平快”的仿制药上,大多数企业缺乏原创性成果,仿制产品重复生产严重。

另外,当前维药只有9个品种进入了国家医保目录,而在一些地区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对民族药有一些限制性的规定。医保门槛障碍,直接造成民族药品销售不畅,大量民族药处于医药市场主渠道的边缘。

尽管难题一道道摆在面前,但赵新建仍充满信心地表示,差距并不可怕。目前市场上像和田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都做出了比较好的成绩。只要我们踏踏实实地俯下身子埋头苦干,新疆的民族医药一定会迎来大放异彩的一天。前提是,所有从业者都要正视差距,善于学习,成为把握自己命运的主人。